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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淑村镇峰瑞加油站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3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2-09-16 22: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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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武安市淑村镇峰瑞加油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02-255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5月16日到武安市淑村镇峰瑞加油站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3次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运行。

  处理决定:处以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6月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淑村镇峰瑞加油站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经营范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期限至2023年7月10)***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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