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17时许,警方接峰峰矿区环保局报警称,一家焦化公司地面除尘站存在不正常运行,致使粉尘无组织排放;一家钢铁公司仍在使用落后淘汰的烧结机违法生产,并将有害气体不通过脱硫设施直接排放到大气的违法行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矿区分局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该焦化公司地面除尘设施夜间不开启运行,使粉尘无组织排放到大气中;该钢铁公司两台36平方米的烧结机属于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烧结机的脱硫设备一直处于整改状态,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矿区分局依法传唤该焦化公司胡某、刘某,该钢铁公司申某、张某,4人均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四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