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2023﹞13048123000556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违规)行为:不合格家用瓶装液化气石油气调压器
处理决定: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6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南环液化气站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灶具及配件零售维修;液化气钢瓶及钢瓶配件(经营期限至2025年11月2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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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