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家长讲述,他的儿子张某在磁县实验学校四年级(8班)读书,4月17日下午,因为一道数学题没有做对,遭到老师耿某的批评,让孩子重做,但还是没做对,结果老师非常生气,就用柳树枝数次抽打孩子,导致大腿、手及头上都有明显伤痕……
家长说,孩子不敢哭、不敢说,放学回家后走路一瘸一拐,在家长询问下,才哭泣着说出被老师殴打的事情经过。
4月18日上午,磁县教育局获知此事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经多方了解发现老师耿某确实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目前,磁县教育局正在研究处理意见。
据悉,磁县实验学校是一所县教育局直属的公立小学。今年三十多岁的耿某是一名任教多年的女教师,至于其为什么“发火”殴打学生张某,目前具体原因不详。
(“身在教育行业的老师们,您辛苦了!” “打人真的不是教育的好方法” “谁都有逆反心理,换位思考一下”……)
关于磁县实验学校教师体罚学生的处理决定
2018年4月17日下午第二节课,磁县实验学校四年级(8)班班主任老师在课堂上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事情发生后,磁县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安抚家长,带学生到县医院检查,经检查学生并无大碍。同时,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涉事教师记过处分,调离实验学校。责令实验学校校长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县通报批评。
此事反映出个别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淡薄,师德修养有待加强。针对此事,磁县实验学校立即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师德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燕赵网事 回车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