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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餐饮业复工复业指导流程来了!第一批复业餐饮单位是……

来源:磁力磁县编辑:保存2020-02-28 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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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复工复业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餐饮业复工复业审核验收。自2020年2月10日零时起,拟复业的餐饮单位可向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承诺书、乡(镇)同意恢复经营证明、疫情期间健康证明(解除隔离证明)等相关材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县局现场验收,达到疫情期间防控条件后,发放《邯郸市餐饮防疫验收合格证明》。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健康证明、解除隔离证明。拟复业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到居住地乡镇政府(或分包小区责任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办理健康证明;有隔离史的从业人员到居住地卫生健康部门办理解除隔离证明(无隔离史的从业人员不需要办理)。

  2、办理同意恢复经营证明。拟复业餐饮单位到所在地乡镇政府办理同意恢复经营证明。

  3、提出申请。拟复工复业餐饮单位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4、审核验收。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餐饮单位进行现场验收。符合条件的,发放《邯郸市餐饮防疫验收合格证明》,并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提交材料和相关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复业申请(全市统一的);

  2、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承诺书(全市统一的);

  3、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恢复经营证明(属地乡镇政府出具);

  4、餐饮单位疫情防控组织机构;

  5、餐饮单位复工复业方案;

  6、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餐饮单位所有人员信息情况登记表;

  8、所有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健康证明;

  9、餐饮单位防控消毒用具(消毒液、喷壶等)、电子测温计、员工手套(储存满足使用);

  10、一次性餐盒、筷子(需有进货票据)图片;

  11、就餐场所每天消毒记录表、员工每天测体温记录表、体温异常记录表(复印件);

  12、餐饮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复印件;

  13、设置废弃口罩、手套回收箱。

  注意:只能点餐后打包带走,不能在就餐场所现场就餐!!!不得在操作场所圈养、宰杀活禽,不得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相关材料具备后,由市场监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复业审核表,验收人员签字,餐饮股备案,出具《邯郸市餐饮防疫验收合格证明》,方可正式复业。

  当前,餐饮单位陆续复业。面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情况,磁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一手狠抓疫情防控,一手加快推进餐饮单位复业,全力保障全县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截至2月26日,全县共8家餐饮单位通过验收,开始营业。现将8家餐饮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各复业餐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要求做好环境消毒和体温检测工作。不提供堂食,只提供点餐打包和平台外卖服务。

  县市场监管局将陆续公示复业餐饮单位名单,加强对未停业和复业餐饮单位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未取得许可和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门营业的餐饮单位予以关停。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发现有未按防疫期间相关规定和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可拨打2322108、2330315进行投诉举报。

  (磁力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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