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8时35分,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广平县广安路东段东湖公园桥面上有人投河自尽。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所长刘纪东立即带领所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到场后刘纪东安排民辅警分为两队,一队人员对轻生女子进行救助,一队人员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疏导。经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在一浮桥南侧成功将轻生女子救援上岸。
上岸后,该轻生女子对现场人员的救助不予配合,民警一面看护轻生女子防止再次发生投河自尽,一方面配合医护人员为该女子换上干燥的外衣,以防着凉。随后民警与医护人员将该女子送到广平县人民医院进行医治。
经事后了解,该女子患有精神类疾病,事发当日早上脱离亲属看管,行至事发地点时病情发作自行投河。随后民警在医院陪护至亲属到场后,将轻生女子安全的移交其亲属予以看护。其亲属对广平公安民警快速反应,挽救其亲人生命的行为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