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馆陶县路桥乡数十人到馆陶县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称:馆陶县路桥乡郭某某以高息,面向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人员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目前无法返还群众资金,给群众造成较大损失。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对此案开展调查,经初步查证,郭某某在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许以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止目前为止已查证涉案群众六十余人,涉案金额四百余万元,4月23日我局立案侦查,此时郭某某已经闻风逃匿,为抓获嫌疑人,办案民警经过分析研判,围绕其关系人做了大量摸排工作,5月8日发现该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有活动轨迹,民警立即前往北京经过一天的蹲守于5月9日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