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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3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邯郸新闻网编辑:保存2022-09-03 2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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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县教育体育局曲周镇总校部教师冀宪彬醉驾问题

  2021年1月25日21时许,冀宪彬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曲周县育才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曲周镇后河东村口时,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普通客车,造成两机动车轻微损伤的交通事故。经检定,冀宪彬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63.13mg/100ml。2022年1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决冀宪彬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2022年3月,冀宪彬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 侯村镇东呈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袁河顺醉驾问题

  2021年3月27日20时许,袁河顺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龙侯线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侯村镇龙李庄村南处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检定,袁河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7.5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21年12月23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袁河顺此举属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2年3月,袁河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3. 安寨镇东甫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章浩醉驾问题

  2021年5月2日21时许,马章浩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杨秦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曲周县南柴线与杨秦线交叉口南50米处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检定,马章浩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2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21年12月24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2022年3月,马章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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