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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涉县公安局资金返还公告

来源:涉县公安局编辑:保存2023-11-16 12: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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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公安局

资金返还公告

  涉县公安局侦办的沈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1304263500002022120004),冻结涉案账户6214467873106033928(户名:邹春果,开户行:长沙银行),冻结资金275505.89元。

  现被害人沈某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受害人沈某某办理资金返还:银行账户6222***********6440 返还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壹佰肆拾伍元壹角玖分元(168145.19元)。

  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天内,相关证明材料至涉县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 刘警官

  联系电话:0310-5576110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平安大街214号

  涉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5日

涉县公安局

资金返还公告

  涉县公安局侦办的沈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1304263500002022120004),冻结涉案账户621785600002117567(户名:孙典伦,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营业部),冻结资金385159.37元。

  现被害人沈某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受害人沈某某办理资金返还:银行账户6222***********6440 返还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玖角伍分元(191675.95元)。

  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天内,相关证明材料至涉县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 刘警官

  联系电话:0310-5576110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平安大街214号

  涉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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