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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职工在外地住院如何报销?详细解答看这里!

来源:邯郸广电网编辑:保存2017-05-26 16: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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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市民杜先生在哈尔滨的儿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花费了7000多元。杜先生说,儿子的户口在邯郸,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也在邯郸,并且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医保,想问问这笔医疗费能否报销。

  邯郸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按照规定,对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须领取《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选择居住地两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一年内不予变更。

  对于常驻外地职工,由用人单位带《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人员花名册及常驻外地相应的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人员变动及时更换花名册。外地所选医院为工作地两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常驻外地职工患病就医,应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入院3日内(节假日顺延)由用人单位或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因病情需要转往居住地非选定医疗机构治疗的,应由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并在入院3日内(节假日顺延)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如果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可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但应在住院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或非急诊抢救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参保人员到市外出差、探亲、旅游等期间,突发疾病在外地医疗机构紧急诊治住院的,应在住院3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或非急诊抢救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杜先生可根据其儿子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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