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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利 邯郸两人污染环境被依法逮捕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编辑:保存2017-10-13 1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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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市民举报和环保局检测结果,邯郸市公安局环安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邯郸市公安局环安大队接群众举报,对邯郸市磁州镇某村非法粉碎塑料摊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某,取缔非法生产窝点。经查明:自2017年6月份以来,董某、张某合伙雇佣于某在村废弃厂房,非法购置塑料粉碎机械设备和原料(化工产品包装桶等废弃塑料制品)加工粉碎谋取利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水沟排放至厂内外没有采取防渗保护措施的两水池,气味刺鼻,并直接渗透地下。经分别对厂内外两水池的废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如下:(磁环站(Q)2017-069号)、(磁环站(Q)2017-079号)显示监测废水含有重金属,犯罪嫌疑人董某、张某涉嫌污染环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董某已被批准逮捕,同案犯罪嫌疑人张某被网上追逃,雇佣人员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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