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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男子酒驾 远光灯帮助民警查获

来源:邯郸交警编辑:保存2019-12-20 20: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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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侥幸以为躲过一劫,却在转角遇到“爱”。民警现场执法检测疑似酒驾,小伙谎称:“不是自己开的车”,最终被“天眼”逮个正着,这次竟是远光灯帮助民警查获了一起酒驾。12月14日,当事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两千元罚款。

  12月14日早晨六点五十分,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和陵西大街交叉口进行早点名的时候,看见陵西大街南边有一辆香槟色越野车开着远光灯有些晃眼,且这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民警上前准备提醒该驾驶员将车停放在车位内,不要影响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但走进发现该车辆没熄火,驾驶座和副驾驶并没有人,透过车窗发现后座躺着一位光膀子的男子。

  民警怀疑是喝了酒,让同事拿来了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敲窗户试图唤醒该男子。可民警敲了几次窗户都没反应,民警试着拉了一下车门,车门打开了,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酒精味,民警将该男子叫醒了。

  男子见到民警有些懵,民警问他喝没喝酒,他说自己没喝酒。民警让该男子穿上衣服下车进行酒精检测,该男子接受了检测,但声称自己没有开车,车是他“大哥”帮他停在这儿的。民警根据其出示的身份证,确定该驾驶人是张某,21岁,磁县人。

  张某最终显示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毫克,疑似酒驾。民警汇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民警立即通过天网查询该车辆的行驶路线,通过视频监控的反复核对,确定凌晨4时,张某自己开车到人民路和陵西大街东南口。张某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对自己的酒驾行为供认不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张某目前被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予以两千元处罚。

  (邯郸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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