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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邯郸市教育局最新通知来了

来源:邯郸新闻网编辑:保存2020-05-26 13: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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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当前,我市气温逐渐升高,进入学生溺水事故易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防溺水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

  近年来,溺水事故成为我市学生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汲取以往溺水事故的教训,把防止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生年龄特点,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细化预防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提高站位,站在对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亲自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科学整合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体系

  各学校要参考《安全读本》、“邯郸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习网”、市教育局编制的《邯郸市中小学生防溺水手册》等丰富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资源,把防溺水知识进行整合,形成全面、系统、科学的防溺水知识结构体系,建立本校防溺水教育资源库。

  三、扎实开展防溺水“九个一”专题活动

  各学校要紧紧围绕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内容,立即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扎实开展好“九个一”活动。一是在学校门口、操场等明显位置悬挂一幅防溺水警示标语。二是组织每两周上一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从即日起到暑假放假,利用安全课、班会课、国旗下讲话等途径,有计划地、系统地、反复地对师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把溺水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学生深入解析,向学生传授以“六不”为主要内容的防溺水知识,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帮助。三是开展一次防溺水演练。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防溺水自救、自护、求救、施救演练,也可聘请卫生、体育、红十字会等部门或社会救援组织的专业人员,对学校防溺水教育进行指导。四是向每位学生发放一张防溺水安全随身提示卡。各学校要把防溺水提示、知识和要求制作成一张提示卡片,发放到每一名学生手中,随身携带,时刻提醒学生防溺水安全。五是开辟一块防溺水宣传专栏。各学校要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站、宣传栏、学校网站、公众号、家长群等开辟一块防溺水宣传专栏,多方位、多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六是开展一次防溺水知识测试。市教育局编印了防溺水基本知识试卷(见附件),现向全市学校发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掌握,确保全覆盖。七是召开一次线上防溺水专题家长会。要通过钉钉、微信、QQ等途径开一次防溺水家长会,在家长会上向学生家长宣传典型事例和防溺水知识,告知家长尽好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看护和教育。八是向家长发放一封防溺水公开信。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内容和格式,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防溺水公开信,确保发放到每一名中小学生家长手中,确保家长填写回执,并留存待查。九是开展每日一提醒。利用校园广播或小喇叭,每日放学前播放一段防溺水提示、警示语,反复提示警示学生防范溺水。

  四、开展防溺水微视频展播

  市教育局组织评选了一批优秀的防溺水微作品,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科学性、趣味性和警示性较强。将通过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组织全体学生和家长,通过网络和手机进行观看、学习,通过各种公众号和微信群进行宣传。提高学生及家长的防溺水意识,营造良好的防溺水社会氛围。

  五、严格学生在校期间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对学生出勤、请假、离校的管理,特别是寄宿学生的管理。梳理学生管理制度和方法,查改学生管理漏洞。班主任、任课教师每节课前检查学生出勤,宿舍管理员每天中、晚两次查铺,发现学生不在校或非正常离校及时处置。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和班级,也要严格落实每节课学生考勤,发现无故缺勤情况,班主任或有关教师要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情况。

  六、构建学生防溺水社校联防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按照《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领导,落实宣传、教育、水利、建设、自然资源、城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安、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工信、气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形成学生防溺水工作社校联防的工作合力。特别是要落实水利、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卫健、应急管理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属地管理单位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对水域的监管,要在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明确水域的专门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七、规范学生校外溺水事故报告和处置

  在本校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后,学校要及时了解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情况。按照《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河北省学生伤亡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等规定,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切实增强学校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八、严格防溺水工作的督查和责任追究

  市教育局将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门督查,由市教育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对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和市直各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包联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对本辖区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追责问责。

  邯郸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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