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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酒驾上路驾证吊销,第三次酒驾上路被查获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0-06-12 22: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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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酒驾开车上路,结果半途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民警查获,谁料男子已有两次酒驾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处3000元处罚。

  5月30日23时许,丛台一大队民警在滏和大街与朝阳路口进行夜间交通违法治理时,一辆号牌为冀D09***的小型越野车行驶至治理点,民警例行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但驾驶人窦某拒绝,称家住丛台花园小区,马上到家。在民警的要求下,结果显示窦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要求窦某靠边停车后,窦某拒绝出示相关证件,还关上车窗打起了电话。拨打电话后驾驶人仍不出示证件,民警让窦某下了车。窦某称,没有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民警在检查车辆时,发现车内放置的行驶证。通过行驶证上的信息查询,民警发现窦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民警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2013年10月24日窦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扣,2019年3月19日窦某在石家庄因醉驾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可窦某明知吊销了驾证,仍然驾车上路,且在饮酒的情况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窦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对窦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邯郸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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