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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驾”!邯郸一“的姐”醉驾被查

来源:邯郸新闻网编辑:保存2020-12-11 2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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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邯郸一女出租车司机醉驾上路被查,不仅要面临法律的处罚,还将失去赖以生存的“饭碗”,换来终生禁驾的深刻教训。

  几天前,董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冀DT30**的绿色出租车行驶至中华大街吴庄村口时,遇到正在此处设卡检查的中华南警务站民警。民警常规地对其进行快速酒精检测,可在检测时董某不敢对着仪器而是嘴巴瞥到一边吹,这一心虚的表现被民警发现。此时,董某察觉“情况不妙”,突然启动车辆,被及时赶来的民警将其控制。“你开的是出租车,千万别冲动,你喝了多少酒实话实说。”民警劝说董某配合检查,董某下车后一身酒气,“我也不记得喝了多少。”民警随即将其带上了警车。回到警务站后,经进一步检测,董某吹出的数值竟高达243mg/100ml,已超出醉驾标准的三倍。

  随后,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在前往医院的路上,没想到董某沉默了一会后突然说出了惊人的话:“你们放心,一会结束我就走了,我就要跳河了。”董某的话民警听了进去,一路上不停的安慰,最后抽血值显示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4.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这一结果无疑是让董某提前“下岗”的通知书。


 

  经询问,当晚,董某与朋友一行五人在市区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几人推杯换盏,共饮了两瓶多白酒。事后,董某觉得自己开的是出租车一般不会被检查,便侥幸开车送朋友回家,不料走了一半,就被查获。董某告诉民警“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大学,她开车是家里的经济来源,非常害怕自己醉驾的行为会影响孩子”。但是一切不可重来,董某做出自砸饭碗的行为都是“侥幸心理作祟”。事后,民警担心董某胡思乱想,发生意外,便主动提出将董某送回家中。

  由于董某驾驶的车辆属营运车辆,且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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