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财经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邯郸市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推广应用 实施方案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编辑:保存2021-08-31 19:56:14
分享: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1〕126号)、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试点改革措施第一批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1〕291号)和河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全省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冀公(交)〔2021〕53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向机动车登记地(转出地)或者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进度安排

  2021年9月1日起,省内邯郸、石家庄、廊坊、唐山、保定、邢台6个试点城市落实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外省转入车辆按照河北省排放标准执行。

  三、实施措施

  (一)适用范围。该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具体指“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

  (二)办理网点。邯郸市鑫蓬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肥乡经济开发区民生南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南侧;联系人:张金增,15831015188),逐步增加扩大其他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网点。

  (三)异地交易开票。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转出地)或者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

  (四)申请渠道。现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三种方式申请机动车跨辖区转移登记:一是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的;二是在转入地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的;三是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的。

  (五)转入地登记查验一次办结。对在转入地交易二手车的,由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群众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

  (六)档案网上转递。办理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推动。二手车异地转移登记便民措施是落实国务院“跨省通办”,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要提高重视,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全力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要认真学习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组织登记服务站人员认真学习工作规范,加强培训,熟悉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确保准确执行、准确解读。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积极配合商务、税务等部门,督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严格落实二手车异地交易改革措施,规范二手车交易、开票管理服务,严格核验交易车辆及人员信息,规范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对二手车转移登记环节发现违规交易、违规开票、变相乱收费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严格处理。

  (三)加强宣传告知。要通过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新措施,向群众公示机动车跨辖区转移登记要求,告知申请资料、办理程序等事项,切实便利群众办事,确保良好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8月25日


相关文章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