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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人醒酒未醒”

来源: 邯郸交巡警微发布编辑:保存2022-08-11 2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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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5日23时19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武安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磁山大街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南开展夜查行动时,当场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7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中午喝了白酒之后睡了会,晚上自认为酒劲过去了,遂驾车回家。没成想途中遇民警夜查酒驾,自己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整个检测过程中,驾驶人一再强调,害怕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会影响到孩子。

  经抽血检验,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60.8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邯郸交巡警提示:部分驾驶人朋友对“酒驾”的认识存在误区,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驾,并不以喝酒间隔时间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来判断,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会被认定为酒驾。

  喝酒间隔一段时间之后,虽然自我感觉清醒,但是体内还存留酒精,酒精容易让人触觉能力降低、产生视觉障碍,还容易造成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如果不能确定体内酒精是否完全消散,就不要选择驾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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