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就是
用来运载货物的机动车
有的驾乘人员为了
"节省运输成本、时间“
图一时方便
置安全于不顾
将货车变“祸车”
案例一:
2月16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冀南新区大队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成功消除安全隐患。当日下午15时许,冀南新区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一辆轻型仓式货车进入民警视线。该车在距离民警200米处时突然靠边停车,民警随即快速前往进行查看。走到货车跟前,民警发现车斗里竟然站着8个人。当他们看到民警后,正慌里慌张地准备下车。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盘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称车上都是朋友,为图个方便,便让他们坐在后车斗内,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的严重危害,并对违法搭载人员进行了转运。随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除三分的处罚。
案例二:
2月18日14时30分,邯郸交巡警支队支队馆陶县大队民警巡逻至吕尖线时,一辆车牌为冀DT1***载货汽车驶入民警的视线,出人意料的是货车后车厢还坐满了人。
见到如此的“高危操作”,民警当即进行拦截,指挥该车司机将车辆安全停到路边。经清点,该车实载12人。询问得知,车上乘坐人员均为一起干活的工友,为了图方便便用货车一并运送回家。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指出了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乘坐人员立即进行转运。同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案例三:
2月8日6时40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野庄村东200米附近路段设卡开展整治行动。当民警对一辆牌号为京Q***1的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货车后车厢挤满了人。经逐一核查,该车后车厢上竟乘坐着10名工人。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转运乘客,并依法对驾驶人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四:
2月19日下午,邯郸交巡警邯山二大队民警在浴新大街与学院北路治理点开展交通违法治理工作。15时许,一辆银色厢式货车行驶至检查点,民警依规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打开车厢后,民警惊讶地看到本该载货的车厢里竟然有一名中年男子坐于车厢里地板上,并且货车驾驶舱坐了两人,已经没有了空余座位。经了解得知,该车辆驾驶人冯某与副驾驶人员同为市内某搬家公司的员工,因公司安排来赵都新城某小区搬家需要三个人,所以让没有座位的男子冒险坐于后车厢地板上。驾驶人冯某心想路程也不远,很快就到,应该没有人查到,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货车违法载人上路,不料最后还是没有躲过去,被交巡警当场查获。驾驶人连连叹气,对自己用货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后悔不已。
民警明确告知驾驶人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决定对驾驶人冯某处以500元罚款,记3分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驾驶人立即整改,并转运乘坐人员。
编审:于明超
供稿:邯山二大队 魏县大队 馆陶大队 冀南新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