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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男子酒后驾驶营运货车 丢了“饭碗”还要被“拘留”

来源: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编辑:保存2023-09-10 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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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规则如同高压线,已经深入人心,但总有个别驾驶人明知故犯,不仅酒后驾车,而且还是驾驶营运车辆。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一般机动车而言,危害性更大,受到的处罚也更为严厉。

  2023年9月6日4时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茶棚中队民警在邯大路超盟市场门口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闫某某满嘴酒气,存在酒驾嫌疑。民警在对该男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了解到,他此前已经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该轻型仓栅式货车使用性质为货运,属营运车辆,闫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闫某某也因此将面临被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闫某某没想到自己因为一时侥幸,竟弄丢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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