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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我昨天才拿出来本,明说了吧!”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编辑:保存2023-11-21 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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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人明明已经

  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吸取教训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在第一次酒驾被处罚后

  他依然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

  二次酒驾

  违法曝光

  案例一

  11月19日22时,邯郸交巡警支队武安大队与峰峰大队民警在邯沙线马庄丁字路口联合治理酒驾时,查获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孙某某,其呼吸式酒精检测数值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孙某某为逃避处罚,竟称“我要是不要这个车……”被民警回怼“不要车就不处罚你了?”

  在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孙某某坦白,“我昨天刚拿出来本,明说了吧。”原来,孙某某于2023年1月份曾因酒驾被处罚,时隔不到1年,孙某某就已经把教训扔在了脑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孙某某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11月15日22时20分,邯郸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在新兴大街与果园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辆号牌为冀D****的小型汽车驶入检查点,民警让驾驶人摇下车窗接受例行检查,该驾驶人不但紧闭车窗,还在车内打起了电话。

  面对民警多次提示,该驾驶人仍然没有下车的意思,在民警进行三次警告后,该驾驶人才开门下车。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检测时,该驾驶人并不配合民警工作,一会要等会吹气,一会要先打个电话。后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一个多小时前与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三瓶啤酒。得知民警要带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驾驶人这才配合民警完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得知,此次酒驾是该驾驶人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并处以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酒与车钥匙不可兼得

  无论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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