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立即对燃气储存、输配、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检查重点,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各类隐患全部排查整治到位。
确保管道燃气运行安全。重点检查长输管线设施运行情况,严厉打击破坏燃气长输管道、偷盗气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排查餐饮等场所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
确保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重点检查地下、密闭空间和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使用不合格“瓶、灶、阀、管”等问题;坚决查处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等违规行为;严查严打非法经营、街头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
确保城镇供热运行安全。重点检查供热企业安全组织架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等情况;检查供热机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供热管网、换热站等设施以及流量计、安全阀、压力表等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供热有限空间作业制度规程、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
确保城乡居民用气和取暖安全。重点检查城镇用气和取暖用户自闭阀安装情况,检查农村用户使用燃气壁挂炉、灶具、自闭阀、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等情况,检查农村洁净煤用户一氧化碳报警器位置是否正确、运行是否正常等。
各地要督促燃气供热企业立即开展自查,10月底全部完成自查工作,进入采暖季后继续加强巡查巡检。各有关部门随机抽查核查,省直部门抽查比例不低于5%,市县部门核查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