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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极讯星通讯店因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被罚1000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2022-09-17 1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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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峰峰矿区极讯星通讯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处罚公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峰市监处罚〔2022〕0114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8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2021年度报告。
处理决定: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8月23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峰峰矿区极讯星通讯店负责人:侯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经营范围:代办移动通讯业务、代办联通通讯业务、代办电信通讯业务、电视收费、有线网络代维服务、房屋租赁信息咨询、网络器材、 配件、五金、交电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政府政策性拆迁此营业执照作废)。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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