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19时许,鸡泽县公安交警大队曹庄公路巡警中队中长赵靖晗带领民警孙立、张利果等在311省道45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较老、车况较新的三轮汽车,便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司机说未携带驾驶证与行驶证,民警用警务通对司机驾驶证和机动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车实际信息与号牌信息不符。询问得知,司机毛某,系鸡泽县曹庄乡褚庄村人。这辆“三马车”买了之后一直没有挂牌照,现在安装的号牌是从别人报废的三轮汽车上卸下来的。
随后,民警依法暂扣当事人车辆,开具使用其他号牌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知毛某将面临行政拘留和驾驶证被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