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临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7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3月30日,河北迪莱美家具有限公司木工车间东侧操作间北墙和东墙各1处共2处风扇开关设在可燃物上未采取隔热措施,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
处理决定:给予河北迪莱美家具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器产品风扇开关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5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迪莱美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经营范围:木门、木质家具加工、,木质墙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