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午12时40分许,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宣传股的民警驾驶警车外出办事,在县城椒乡大街与民生路交叉口等红灯时,几位骑自行车的小朋友向民警喊话。民警立即靠边停车。骑自行车的几个小朋友是县实验小学的学生。同学们告诉民警说,遂园小区那块有个小孩找不到家了。
民警立即调转车头,跟随这几位小学生往遂园小区赶。民警在小区门口没有发现孩子,在小区内寻找时,遇到了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称见到了孩子并把孩子带到了物业管理办公室。这时,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也接到群众报警赶了过来。
孩子是个女娃,有三、四岁,眼里挂满了泪水。由于受了惊吓,也说不清自己住在那儿和父母的姓名。民警们给孩子买来了食品,从孩子口中只听到了她好像叫“王佳硕”。
原来,“王佳硕”一家刚从农村搬到了县城的遂园小区居住,上午,“王佳硕”的父亲出门,把“王佳硕”一个人锁在了家中。岂料,“王佳硕”打开了房门下了楼,在院内转了几圈后却找不到了自己的家,一个人哭了起来。
因为自已的疏忽,差点让孩子走丢,“王佳硕”的父亲为自己的行为自责,同时向民警们连声道谢!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