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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这2万多人注意啦:你的驾驶证或将被注销

来源:燕赵晚报编辑:保存2016-12-16 1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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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昨日从石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近日市公安局交管局梳理了全市80余万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到2016年11月底,共有22278名持有大型货车B2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教育、2012人违法记满分未按时参加学习。为了不影响您的驾驶证正常使用,请相关驾驶人抓紧到辖区交警大队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并办理相关手续。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表示,交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逾期违法仍然置若罔闻的驾驶人实施驾驶证公告停止使用、注销准驾资格等法律制裁。

  22278名逾期未参加审验教育及2012名记满分未按时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警方会在“新浪微博@石家庄交警”、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公安交警”发布,请大家查看并相互转告。广大驾驶人还可登录http://he.122.gov.cn/,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管理平台用户,可在第一时间接收到与您驾驶证、车辆相关的交通信息。

  五问“驾驶证审验和学习”

  关于驾驶证审验和学习方面的有关规定,记者还专访了石市公安局交管局有关人员,以下是有关问题的解释。

  1。问:什么类型的驾驶证应该参加审验学习?

  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70条第二款之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根据此规定,如果您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大型货车(B2)以上的车型,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录并记分,那么在您的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日内应该到所在地交警大队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2。问:应该参加审验学习,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学习怎么办?

  答:如果您是因为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学习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不过也请您注意: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3。问:持有大型货车B2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可否申请降级?

  答: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您持有的是大型货车(B2)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但是您少有机会驾驶大型货车、大、中型客车类机动车,您可以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到市车管一所、二所、三所申请办理驾驶证降级业务并重新换发新的驾驶证。

  4。问:驾驶证记满分后,安全学习有没有期限?不学习、不考试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8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5。问:拒不按规定参加审验学习有哪些法律制裁呢?

  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5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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