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鸡泽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对各小区、村庄、商贸区、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加油站、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等密集开展动态巡逻宣传工作,并进一步加大禁限燃放和违法售卖、存储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全力杜绝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但仍有人无视法律法规,以身试法,在禁限燃放区域和时段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依规果断处理。
2月12日,张某在某停车场内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治安大队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2月12日,周某某在某门市门口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治安大队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2月12日,肖某某在某门市门口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城区派出所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2月12日,胡某某在某工厂门口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城区派出所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2月12日,韩某某在311省道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曹庄派出所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2月12日,闫某波、闫某丰、常某某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曹庄派出所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2月12日,张某某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小寨派出所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鸡泽警方再次提醒:不要侥幸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禁限燃放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呼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限燃放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必受惩罚,请广大群众不要以身拭法,自觉营造和维护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处罚不是目的
自觉才是根本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共同维护鸡泽的碧水蓝天
(鸡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