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21时01分许,驾驶人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武安市邯沙线38公里兴华钢厂门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武安市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一开始承认自己喝酒,而后又称自己喝的是饮料。面对驾驶人不承认酒后驾车的事实,民警说将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驾驶人见谎话已无法蒙混过关,承认了自己是喝了酒。
据驾驶人交代自己从来就不喝酒,当晚和朋友在一起聚餐,挡不住朋友的一再劝说就喝了点酒,最终驾驶人吕某为自己的糊涂行为承担了相应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吕某面临得是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