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民警在裕华路段附近巡逻时,一辆对向行驶的轻型自卸货车突然靠边停车,车辆驾驶人慌乱逃跑,民警见状立马停车查看情况。民警走近车辆后,车上的工人开始陆续下车,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不大的车厢内断断续续的竟然走下了70多人,因为现场并未发现车辆驾驶人,民警让车上的工人步行回宿舍,并将车辆暂扣至中队。
当晚20点20分许,驾驶人刘某某在车队管理人陪同下一起到中队接受处罚。据了解,车上的工人都是一个工地的,该货车正好在工地运送货物,因为下班要返回宿舍,所以大家都一起挤到了货车的车厢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对驾驶人和车队管理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一再告诫绝不能再发生此类事件。
法律明确规定:货车等不得载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交警提醒
货车后车厢没有扶手及座椅,乘客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当出现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形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人和乘客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敬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货车违法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