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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整改不到位企业一律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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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10:31:08
收藏 来源:邯郸日报   编辑:张炯

  [邯郸新闻]为落实环保部、省环保厅整改要求,12月10日,邯郸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武安市、邯郸县、涉县、峰峰矿区等4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环保局长进行了约谈。

  今年10月和11月,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两次组织对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对部分建筑工地、主要道路以及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对此,市环保局已采取3条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即:从严处罚,市环保局对存在问题的22家企业处以105万元罚款;限期整改,下发情况通报,督导当地政府对有关部门、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加强监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12月15日前限期整改到位;关停整顿,提请当地政府对存在问题严重的5家企业停产整改,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约谈会强调:要认识必须到位。关键时期要有关键行动,从根本上找问题,不讲条件,拒绝理由,确保效果。环保部从今年10月份到明年3月份,在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每月督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每月向国务院汇报一次。特别是对前期华北督查中心发现问题仍然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我市将作为反面典型挂牌督办,严肃处理;整改必须到位。对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检查存在的问题务于12月15日前整改到位,完不成任务的企业一律关停整改。加强交通、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反弹;执法必须到位。对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等恶意排污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持续开展重污染小企业整治行动,痛下决心,果断出手,整治到位;减排必须达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指标是约束性指标,要采取一切措施,坚决完成省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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