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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当真“驶”不得

来源:邯郸市交警支队邯山大队编辑:保存2020-04-10 09: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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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起酒驾,许多人第一印象是酒后驾驶四轮小轿车,一些人还存在着“喝酒后骑摩托不算酒驾”的认识误区,还有一些人对此概念十分模糊。喝酒骑摩托车究竟算不算违法?邯郸交巡警告诉你:酒后驾驶摩托车也算酒驾。

  2020年4月4日晚间,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渚河路与滏东大街西口50米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21时许,一男子骑着摩托车从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值勤民警发现后对其进行拦截,民警闻到该男子身上有一股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发现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查看该男子驾驶证,结果查出该男子持有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没有第三类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属于第三类机动车,属于准驾不符。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驾驶人将受到记12分、罚款500元、扣车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受到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本暂扣6个月的处罚。

  邯郸交巡警提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需要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应当考取相应的驾驶证,切勿酒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

  (邯郸市交警支队邯山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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