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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如果当时有头盔……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0-09-01 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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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早上7点14分,邯郸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三大队“431”巡车接到指挥中心派警:人民路与世纪大街交叉口有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民警迅速赶到

  民警到达现场后,勘查后发现,一辆车号为冀DF7XXX的小型越野车停在路口的右转位置,旁边倒着一辆电动车,地上一摊血迹。据汽车驾驶员刘某讲述:事故发生时,他驾驶车辆从世纪大街右转上人民路,骑电动车男子自东向西沿人民路行驶,由于自己开车疏忽大意没有发现车辆前方电动车,发现时已为时已晚,刹车不及将电动车撞倒在地。电动车在地上滑行了近10米,因骑电动车男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严重部受伤,流了很多血,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助。

  邯郸交巡警温馨提醒:

  人的身体在事故面前真的不堪一击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骑行电动车或者摩托车时一定要戴上头盔

  以防万一

  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路口时要减速慢行

  遵守交通规则

  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做一名合格的文明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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