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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既然“带”了就要“戴”上,否则,紧急时刻!危急生命!

来源: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编辑:保存2022-11-01 20: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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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12时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二大队民警执勤过程中发现,丛台路游泳馆对面一女士骑行电动自行车与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摔倒,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头部受伤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过受伤女士的手机联系到其家属,随后待女士家属和救护医生赶到,受伤群众的家属对民警的救助表示十分感谢,并与民警说道,出门时还提醒她戴着头盔,谁知道,半路上却把头盔给摘了。

  无独有偶,10月28日14时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二大队丛台中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东柳大街与丛台路交叉口东南角时不慎摔倒,头盔也从车筐内滑出来,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该群众的头部着地后,其头部和鼻子均因受伤而血流不止,民警立即帮其进行了简单的包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联系到了其家属,该群众的家属对民警的救助表示十分感谢。

  两次受伤都是因为安全头盔“带”了却没“戴”,民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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