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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2017-02-01 1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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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童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明确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坐标定位,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服务我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工作主基调,努力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着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三区一基地”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等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依法查办工程建设、项目合作等领域职务犯罪,对冬奥会、北京新机场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强化招投标、拆迁补偿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推动京津冀检察机关签署合作框架意见,建立工作通报、办案协作等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司法协作。

  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围绕调结构去产能和发展新兴产业,立案侦查利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职权破坏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459件556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为科技创新松绑助力。制定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171个,打通服务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

  着力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提前介入蠡县“5·18”重大环境污染致人死亡等一批案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5件52人,监督立案81件91人,批捕487人、起诉120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66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5件。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促使被告人采取补植复绿、修复山体水体等措施,促进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着力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与扶贫、民政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精准预防”,帮助完善规章制度。聚焦“五个一批”工程等重点领域,抓住扶贫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办截留克扣、虚报冒领侵害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227件410人。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以法治反腐理念为引领,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64件258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2亿元、同比上升133.9%。

  坚持查办上级交办案件和查办省内案件并重。把配合中纪委审查案件和承办最高检交办案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力量办理最高检指定管辖案件86人,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坚持有贪必查、有案必办,立案侦查了河北融投控股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令成、邢台市委原副书记赵常福等一批省内有影响的案件。

  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和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案件并重。始终把查办大案要案摆在突出位置,立案侦查大案986件、要案153人,包括省部级3人、厅局级23人。高度关注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教育就业、医疗保险、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21件327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145件190人。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成功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

  坚持加大查办力度和提升办案质量并重。更新司法理念,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促进侦查工作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供证结合”转变。探索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模式,加快办案节奏,提升办案质效。侦结起诉案件有罪判决人数占当年立案数的比率上升12.1个百分点。

  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强化预防宣传和以案释法,制作传播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微电影、手机报、廉政广告。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万余次,对100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充分发挥各地检察机关建立的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开展分行业、分专题的订单式预防教育,受教育人数6.6万余人次。省检察院2200平方米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及时部署开展换届选举中的预防工作,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预防宣传、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协作。

  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促进平安河北建设

  坚持以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为引领,依法打击犯罪、防控风险、化解矛盾、保障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150人,提起公诉51137人。

  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103人、起诉1953人。及时介入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引导侦查取证,批捕20人、起诉23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拐卖儿童、校园暴力等犯罪643人、起诉1031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惩重点领域和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依法做好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督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提高矛盾化解的有效性。针对诉讼监督类信访案件占多数的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优化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推行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来人访数量下降12.3%。

  依法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推进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依法决定不批捕6925人、不起诉2719人。深入分析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405件。深入基层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传等活动111场。加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1631名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开展帮教救助、心理疏导工作。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理念为引领,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公权、保障人权。全年提出刑事和民事行政抗诉748件,对诉讼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550件次。

  强化对诉讼权力的司法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联合65家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和政法机关,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7件,监督立案1149件、撤案69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漏诉3346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807件次。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和在公安机关派驻侦查监督检察室的做法,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35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52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444人。张家口、廊坊市检察机关驻监狱、看守所检察部门查微析疑、引导侦查,使两起发生在十多年前的杀人案、强奸案得以侦破。

  强化对诉讼权利的司法保障。推广办理王玉雷案成功经验,汲取近年来发现的错案深刻教训,注重保障人权,严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70件次。重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388人。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省检察院在一起刑事上诉案件中依法提出无罪意见,促使二审法院将判处1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改判为无罪。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提出抗诉113件、再审检察建议166件,支持起诉925件。认为裁判正确作出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951件,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开展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58件。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监督,督促履行职责1963件。开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研究探索。依法抗诉的女婴接种疫苗致残案,监督审判机关由驳回起诉改判为给予48万元民事赔偿。

  五、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

  坚持以司法改革理念为引领,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度,作为第三批试点省份,改革步伐已后来居上。

  全力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掌握检察官入额比例,经实绩考察、民主推荐、考试考核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4911名检察官进入员额。35—55岁检察官和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比分别提高13和19个百分点。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85%的检察人员配置到办案一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省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按照依法设置、规范统一、精简效能、专业化与扁平化管理相结合原则,正在全面推开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数量将分别减少27%和37%左右。

  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省检察院先后制定15个配套文件,界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赋予检察官更多案件决定权,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建立检察官业绩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先期试点情况表明,通过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心明显增强,平均办案周期明显缩短,人均结案数量明显增加,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全力推进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推动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检察官履行职责保护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省检察人员编制和经费省级统一管理及先行试点的工作意见,积极开展资产清查等工作,为顺利开展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奠定基础。

  六、大力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司法公信理念为引领,部署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品质。

  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工程。健全办案制度,明确岗位标准,细化操作规范,健全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行涉案财物二维码管理,完善依法移送、处置机制,被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完善业务考核机制,推动司法办案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10项工作经验在最高检专业会议上介绍或被最高检发文推广,6件案事例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事例。

  实施立体动态监督工程。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年办理并上网运行的122288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并纠正文书使用、办案程序中的不规范问题3058件次。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记录、通报、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省市两级1200余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

  实施“互联网+检察”工程。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运用“大智移云”等信息化技术,加强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等六大应用平台建设,强化科技素能应用培训,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努力打造“智慧检察”。

  实施“阳光冀检”工程。完善公开载体,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一网两微一端”、新闻发言人全覆盖,我省检察新媒体多次位列人民网、正义网发布的影响力排行榜前列。推进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公开案件类信息70887条、法律文书29423份。最高检2014年起在河北试点的检察公信力第三方测评工作,满意率由79.89%提高到84.84%。

  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教育检察人员始终坚定信念、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坚持固本培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抓好各级院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训考结合,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等教育资源,开展办案技能竞赛、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举办专项业务培训141期,培训3.6万余人次。举办“河北检察讲堂”系列讲座,邀请知名专家为三级院检察人员集中授课。坚持以考促学,每月组织一次全省性网上考试,参试人员5.3万人次。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评选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42名,15人被最高检评为业务工作能手。

  坚持激浊扬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配合最高检对省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视,有序开展对设区市院的巡视巡察,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活动,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9人。大力培树先进典型,30多个集体和240多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积极宣传检察英模先进事迹,弘扬蓬勃向上的浩然正气。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视察、参加座谈会和检察开放日活动5780人次,当面或书面征求意见10600余人次,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二是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领军型人才仍然缺乏。三是改革中新旧办案机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调适得还不够到位,一些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四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够高,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落实得还不够有力,司法不规范、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和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省人大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继续深化“五检”总体工作布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大力提升司法公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努力。

  一是进一步树牢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全省走好发展新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省委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的战略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进一步履行好检察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把“护城河”打造成维护首都稳定的“钢铁长城”。忠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坚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枉法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进一步坚定改革意志,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迈进。把2017年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年”,以此统揽各项检察工作。遵循司法规律,在更高水平上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改革。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凝聚改革正能量。注重改革的内部深化,苦练内功,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不懈地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和公开公正规范理念,健全考评考核、监督制约、检务公开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建设“智慧检察”,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建设成果对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保障促进作用。

  五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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