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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峰峰矿区分局关于对“马艳菲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登记报案的公告

来源:峰峰公安编辑:保存2023-11-18 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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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关于对“马艳菲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登记报案的公告

  我局已对“马艳菲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为查明案件事实,完善证据链,请该传销参与人进行报案登记,现就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参与“全民理财333”投资并处于马艳菲、田娜娜、平江燕团队链条中的投资人。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7日,为期一个月。

  三、登记地点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地址:峰峰矿区滨河路刑警大队4楼411室。

  四、报案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及回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

  3、其他与投资相关的证据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已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过的,不需要再登记。

  2、未在有效时间内办理报案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不尽事宜,可咨询薛警官,电话:0310-5011888。

  特此公告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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