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近日,邯郸路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前几天购买的街头散奶喝起来口感突然变得过于浓稠,奶里出现白色不均匀物体,路先生对散奶质量不由感到担忧,并就散奶如何监管提出质疑。
●现象:散奶销售有市场
下午4点多,一中年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一桶鲜奶来到滏东大街各小区门前,随着一声哨响,不少居民拿着锅碗瓢盆下楼来打散奶,从街边路过的市民干脆用塑料袋打上一斤拎走。经询问,奶农是周边村民,家里养了几头牛,隔三差五就会来到周边小区卖鲜奶。
在和平路某小区门前,记者连续观察一个星期看到,每天下午五点,都会有两个卖散奶的商贩前来兜售。一位商贩告诉记者:“每天能卖出一桶、大约50斤的鲜奶,奶是自家牛产的。”
此外,记者在棉一家属院、联纺路各小区附近也见到不少街头流动的散奶车,附近居民时常购买。大家认为,散奶很新鲜,能保证丰富的营养,此外买散奶非常便利,价格也低廉,因此很有市场。
●调查:奶源安全无法保证
市民路先生原本也是散奶的忠实消费者,几乎每天必买。但近期因买到口感异常的散奶后,便不再购买。“散奶生产出来再卖到老百姓手中,过程中并无消毒隔离措施,奶里是否添加了增稠剂、奶精或者面粉,百姓也不晓得。”路先生说。
“散奶确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河北工程大学医学院康美玉副教授表示,农户养殖的奶牛是否经过检疫,挤奶方式和盛奶容器是否卫生,散奶无任何检疫措施下,是否掺杂掺假,都无从得知。在原料奶无法保证安全情况下,应考虑到有安全隐患。康美玉副教授谈到,去年,甘肃平凉市发生散奶中毒事件,凸显了散奶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保障,给散奶安全敲响警钟。
一些散奶消费者普遍认为,散奶买回家后,只要多煮一会,就会把奶中的致病菌杀死。市第一医院营养科医生指出,高温可以瞬间杀死部分细菌,但不能保证所有致病菌完全杀灭,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监管:多部门联手需要过程
记者在卫生部颁布的《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中看到,为了防止人畜共患病的传播及对产品的污染,生牛乳禁止上市出售。2008年10月6日起,国务院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开始施行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从事奶畜养殖,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禁止销售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奶畜养殖者对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等应当及时清洗、消毒,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如何将散奶市场管起来,让老百姓喝得放心。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但对方均表示,与其监管范围不相关。
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卫生局具体负责管理医疗卫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主要负责大型饭店、高速路上的服务区、学校机关食堂的卫生安全等;市农业局奶业办公室表示,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村养牛业的技术和资金扶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他们负责对人体疾病预防,包括慢性病、重大传染病、职业病的卫生安全;市质监局表示,该单位主要负责对工厂生产出来的商品奶进行检测。但同时说:“群众向工商部门举报后,工商部门可以委托质监部门对散装奶进行检测。”只有市工商局食品处工作人员表示,凡是发现无营业执照个体经营销售散装奶的,会立即查处。
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坦言,散奶根据相关文件是不允许个人销售的,但目前对散奶的管理涉及到多部门,需要有个过程。
●思考:别把散奶一堵了之
“我们并不是想让散装奶消失,只是想让政府部门将散奶纳入监管,毕竟有不少消费者。”路先生吐露了众多市民的心声。
记者上网查询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散奶销售制定了应对措施,在2011年9月29日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中看到,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散装生鲜乳的,应当在销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或者区域销售,并应当具备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奶畜健康证明、需符合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定点销售证明、销售人员取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同时,要向工商部门办理的销售许可证。挤取、收购、销售、运输生鲜乳的人员和乳制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我们是否可以借鉴外地经验,这样散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市民不但可以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管理部门进行散奶管理也有法可依。”路先生这样期盼着。
本报记者 曹璐
[责任编辑:小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