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扬)3月14日,我市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市领导黄月芳、王进江、申玉娥出席活动。<br />
今年是第3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活动现场公布了2011年度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并对我市2010和2011年度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河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表彰。<br />
王进江指出,市委、市政府一直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做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广大企业、商户进一步增强诚信自律意识;消费者进一步提升维权意识,逐步推广“无理由退货”、消费维权案件督办和消费者回访等制度,全力打造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更好、更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