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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4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安志宏)如果您的企业需要注入新鲜的人才血液,并且能够提供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岗位,那就赶紧汇总一下,留给那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吧!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的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现已开始,岗位征集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4月20日。
据悉,见习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为:市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一次能够提供不少于10人的见习岗位。征集条件中还特别提出,见习岗位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企业还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现有职工100人以上)。
4月1日起,有能力承担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可向市就业局提出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见习岗位的数量、岗位设置及条件(专业要求、学历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市就业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负责一次性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单位要将办理保险情况在见习人员上岗2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高校毕业生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可于毕业生见习半年后1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