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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18个省辖市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不同分为三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650元、550元、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7.5元、6.5元、5.5元。此次调整最高的是郑州市区(含上街区)、济源市、安阳市区、濮阳市区、许昌市区,这几个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5元。

河南省政府选取了最高调整幅度
“此次调整是自1995年我省首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先后进行的5次调整中涨幅最大的一次,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原来平均提高了37.5%。”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李淑玲说。
1995年7月1日,我省首次制定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共7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在140元~200元间。此后,我省分别在1997年7月1日、1999年7月1日、2003年10月1日和2005年10月1日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今年是第五次调整。
今年调整的三个档次月最低工资与2005年的三个档次(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相比,分别调高了170元、150元和130元。
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我省开始规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个档次分别为5元/小时、4元/小时、3元/小时。
鉴于我省的2005年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上调幅度较大,此次的小时工资标准由2005年的7元、6元、5元分别调整为7.5元、6.5元、5.5元。
此外,由于我省失业保险金待遇是按最低工资的80%来计算,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金也作相应调整,按规定,以郑州市为例,郑州市的失业保险待遇将为650元×80%=520元。
据李淑玲介绍,在该厅向省政府报送的几档上调标准中,省政府最终选取了其中的最高标准,这主要是考虑到原来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低,适当提高上涨幅度可以改变我省劳动者工资水平偏低的状况,并以此带动职工工资水平的整体提高。
我省标准位居中部六省之冠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规定雇主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下限的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按照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其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李淑玲说:“今年调整后,我省的月最低工资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上水平,小时最低工资属于偏上水平。”记者查询得知,中部六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分别为:山西550元、安徽520元、湖北580元、湖南635元、江西510元,目前,我省调整后为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