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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晚,嫌犯张红宾和值班科长史某值班,两人下棋解闷。晚上8时30分许,因下棋发生冲突,张红宾持枪杀死了史某。事发后,张红宾携带一支五六式冲锋枪和四个弹夹约80发子弹逃跑。3日,湖北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下发“布控令”,全省展开紧急协查工作。(12月4日《长江商报》)
这是件可怕可悲的事。一个杀了人的在逃嫌犯,身上还带着枪和大量的子弹,随时都可能在枪杀无辜。不可否认,人们听到这样的消息,会感到震惊和害怕。如果因此而担心或者处于影响当地形象,不及时公开枪杀在逃嫌犯信息,人们会更加恐慌,甚至不知所措,不仅不利于抓捕工作,而且后果将不堪设想。
以往,不少地方正是犯了这样的错误。人们不知道在嫌犯信息,因而缺乏防范意识或者根本无法防范,结果致使更多的人受到伤害。据《中国法院网》报道,震惊全国、被国家公安部列为“皖豫鲁冀特大系列杀人案”的罪犯杨新海自1999年11月至2003年8月,先后流窜到河南等四省的22个市、县、区等地的农村地区,乘夜深人们熟睡之机,翻墙入院,拨门入室,采用铁锤、铁棍、斧子等工具击打头部、用菜刀、剪刀切割颈部、用尖刀刺扎胸腹部等暴力手段,抢劫、杀人、强*、故意伤害作案26次,杀死67人,致重伤6人,致轻伤4人,抢劫现金人民币6300余元,强*妇女6人,*污尸体19具。这除公安机关抓捕不力外,也与人们不知罪犯杨新海的信息,无法防范有关,才酿成如此严重后果。
相反,及时公开嫌犯信息,人们可从其相貌、行为特征、所持凶器等方面作出判断,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可以减少或者避免受到伤害。事实也证明,让公众及时掌握危急突发事件信息,有利于缓解人们的紧张情绪,消除恐慌,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工作。比如"非典"风波,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一时难以控制,人们为此而恐慌。但是,我们的政府及时公开这一信息,并告诉人们不要恐慌,政府有能力组织有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在人们的配合下,结果我们这一风波很快就平息。事实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就强调的:“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可见,及时公开危急突发事件信息的重要性。
在该枪杀事件中,全力抓捕在逃嫌犯张红宾是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发“布控令”也不在话下,为尽快将其拿下,避免其再伤害他人,除此之外,我觉得还应该及时公开其信息,让人们加强防范,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尤为重要。
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在任何国家都存在。真正可怕的是,犯罪分子与人们擦肩而过竟然毫不知情,那么危险也离人们越来越近。犯罪分子不只是和公安机关较量,也是和普通群众较量。只有人们知情,众人拾柴火焰高,犯罪分子就无法藏身,有利于抓捕工作,从而把伤害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