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何少雄:死缓表情: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这个冷血凶手都面无表情。

刘凤:死刑。表情:昂首斜视,极为嚣张

黎伟忠:死刑。表情:因患肺炎,戴口罩听判(记者骆昌威 曹景荣摄)
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白云、海珠、越秀和天河等区法院召开“广州市法院打击‘两抢’犯罪案件专项宣判会”。一批抢劫案的案犯在昨天接受了判决。
其中,冒充警察抢劫车主并杀人的黎伟忠和陈绍明、用锤子敲击8名女性实施抢劫的何少雄等案犯均在此次宣判大会中获刑。
判处“双抢”重刑率逐年提高
此次宣判会集中宣判了6件“两抢”案件,对胡厚星等1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对四名被告一审判处死刑;一名被告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两名被告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其余被告判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广州中院还依法对黎伟忠、陈绍明抢劫案等另外5起抢劫犯罪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黎伟忠被依法判处死刑,陈绍明等5名被告被判处死缓,另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2005年“两抢”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共1110 人,重刑率为14.9%;2006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共1557人,重刑率为22%;2007年1~9月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共1048人,重刑率为26.93%。
锤头凶犯何少雄连伤8人判死缓
受害者认为判刑过轻已提出抗诉
2004年至2006年间,广州市海珠、越秀两区连续发生8起锤头抢劫案,而且均为一人所为,所有的受害者都为女性。在昨天的宣判大会上,这名让人发指的锤头抢劫犯何少雄,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法院判决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控,何少雄在越秀区、海珠区实施抢劫8次,致4人重伤、2人轻伤、3人轻微伤,劫得财物共计人民币21425元、澳币220元。
昨日宣判后,记者走访了曾遭何少雄毒手的两名受害者,家住海珠区的伍小姐的母亲和受害者中年纪最大的麦女士均认为“判刑轻了”。
案件回放
时间:2004年1月19日20时30分许//地点:越秀区山河后街93号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间处// 受害人:苏某某,轻伤。
时间:2004年9月25日18时许//地点:越秀区濠畔街74号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间处//受害人:缪某某,轻伤。
时间:2006年6月19日11时50分许//地点:海珠区翠怡一街13号二楼的楼梯间处//受害人:曾某某,重伤。
时间:2006年8月10日19时许//地点:海珠区雅墩街29号三楼的楼梯间处//受害人:卢某某,重伤。
时间:2006年8月20日17时许//地点:海珠区宝岗路汾阳里1号之一的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间处//受害人:麦某某,重伤。
时间:2006年9月17日18时许//地点: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05号一楼至二楼的楼梯间处//受害人:伍某某,重伤。
时间:2006年11月19日11时30分许//地点:海珠区新港西路38号之四一楼至二楼的楼梯间处//受害人:陈某某,轻伤。
时间:2006年12月2日19时许//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33号一楼处//受害人:伍某某,轻伤。
受害人伍小姐:现在用脑一多就头痛
家住海珠区工业大道的伍小姐在遭遇敲头事件后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虽然她家住二楼,但只要上楼梯时,见到有人从楼上下来,伍小姐就会一口气跑到小区外一间工厂的门卫处躲藏。去年9月17日下午6时,何少雄就是在她家的楼梯间对她施下毒手。
“当时我在家里听到了呼救声,跑到楼梯一看,一个女孩子浑身是血,头发披在了脸上,根本认不出是谁。”伍小姐的父亲伍先生这样告诉记者,“直到她发出了一声微弱的‘救命’,我才发现这竟然是我的女儿。”
当时伍小姐的头骨多处被砸碎,治疗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我的女儿现在在天河区的一间设计公司工作,用脑强度很大,现在用动脑一多,就会头痛,无法工作。”伍小姐的母亲符女士这样表示。对于何少雄被判死缓,符女士一家都表示认为判轻了。
记者发现,虽然事发一年有余,伍小姐所住的小区仍处于当时的开放状态,昏暗的灯光、漆黑的楼梯间,甚至小区的门口也一直没有请值班员。据何少雄庭审时交代,他每天无所事事,就到处寻找这种开放式的小区伺机作案。在对伍小姐下手之前,何少雄已经踩点两次,对小区的情况了如指掌。
受害人麦女士:“这人已完全丧失了人性”
住在海珠区江南西的麦女士是受害者中年纪最大的,遭遇锤击后,她的神经受损严重,右腿三大关节都失去了功能,前后住院5次,仅医药费就花了十几万元。迄今,还在请医生做推拿治疗。她遭遇毒手时根本不知道是被人锤击,昏迷4天后醒来时,还认为是自己走楼梯时突然晕倒才摔伤的。当在法庭上听到何少雄说就是要下重手夺人性命的时候,麦女士很气愤,认为这人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我认为判刑过轻,我已经委托律师提出抗诉了。”
一审判死:
何少雄(死缓)
楼梯间锤人抢劫致8人伤:黎伟忠(死刑)陈绍明(死缓)
冒充警察劫杀花冠车主:刘凤(死刑)
抢钱不成杀人剜眼:李赐添(死刑)
持枪入户杀人劫财:李永群(死刑)
盗窃时捅死见义勇为者万祖红“两抢”犯获重刑
昨日同时对6件“两抢”案件、对胡厚星等1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对4名被告一审判处死刑;1名被告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相关新闻:
金海亮:拒捕致民警陈世豪被撞死
2007年7月5日晚9时50分许,湖南人金海亮、李俊、钟志安等人在广州大道中嘉诚公寓对出的公交站实施抢劫。之后当金海亮欲跑向在公交车前方驾驶摩托车予以接应的钟志安时,在此进行跟踪伏击的陈世豪等四名便衣警察立即上前抓捕,追逃扭打的过程中,英勇的陈世豪被一辆刹车不及的小车撞倒,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昨日,金海亮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钟志安和李俊各判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
黎伟忠:冒充警察劫杀花冠车主
2007年3月25日下午2时许,黎伟忠和陈绍明经密谋抢劫后,身穿警服冒充警察,在花都区新广花路东镜路段,以查车为名拦停被害人邓厚娣驾驶的丰田花冠小汽车,强行将被害人邓厚娣的双手用手铐铐住,并控制在车的后排座位上,然后将该车开走。后用橡皮绳将被害人邓厚娣勒死,并将被害人邓厚娣的尸体掩埋在人和镇南方村流溪河南岸河堤的北侧河滩上。同月29日,公安机关将黎伟忠抓获归案;同日,陈绍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广州中院昨判处黎伟忠死刑,判处陈绍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邓厚娣的亲属369286.23元,两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刘凤:抢钱不成刀捅致死挖其双眼
昨日宣判中,刘凤是少数几名女犯之一。在听宣判的过程中,刘凤总是显露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可是这个刘凤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段却极为残忍,不仅用刀捅被害人,还挖去了被害人的双眼。刘凤被依法判处死刑,从犯杨雪川被判无期徒刑。
2007年3月26日晚8时许,刘凤和杨雪川来到被害人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发展路的住处,向被害人提出借钱的要求,因被害人不同意,两人开始争吵并发展至相互厮打,杨雪川与刘凤一起用预先购买的红色塑料绳将被害人捆绑并抬进卫生间。杨雪川在房间里发现被害人的3张银行卡,刘凤即向被害人逼问银行卡密码,遭到拒绝后,刘凤用弹簧刀挑破被害人身上全部衣物,用刀刺被害人大腿及胸部,用水冲被害人下身,用水龙头下胶管殴打被害人,以逼迫被害人讲出银行卡密码。
在感到取得密码无望后,刘凤用脚踩住被害人头部,一手持刀向被害人颈部连捅数刀,致其死亡。刘凤因担心被害人眼中会留下自己的影像从而被公安人员发现,又持刀捅刺被害人双眼,因担心被害人不死,又用脸盆打了半盆水,将被害人的脸部朝下浸在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