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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弄点钱花,来自河北三河县的无业青年曾碧文惦记上了自己曾就读学校内的保险柜。其在作案时被母校女老师碰上后,曾碧文残忍地杀死了老师。记者昨日获悉,曾碧文被市一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同案黄志洪、何川也分别获刑。
据悉,曾碧文等3名案犯都是外地来京的无业人员。2007年1月22日,曾碧文、黄志洪商量抢劫弄点钱花,曾碧文提议称其就读过的昌平区金山学校内有个保险柜可以下手。当晚9时许,曾碧文潜至金山学校内,遇到该校住宿的女教师辛某正在洗头,曾碧文害怕辛某认出自己,于是他趁辛某不备,用手扼压,并用现场放置的加热器电线猛勒辛的颈部,致辛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后曾碧文打电话告知黄志洪,并将其叫到金山学校,二人将金山学校校长室内的保险柜劫走,保险柜内存有人民币6000余元、欧元50元、公章、银行卡、支票等款物。曾碧文还从辛某宿舍内劫取人民币50元及诺基亚牌3100型移动电话机一部。曾碧文、黄志洪所抢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
何川在得知曾碧文、黄志洪犯罪的情况下,仍在其家中窝藏曾碧文、黄志洪,帮助转移、处置保险柜及柜内款物,后与曾碧文、黄志洪将赃款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