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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伤人已畏罪潜逃 主人还是逃不过巨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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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4:24:33
收藏 来源:杭州日报   编辑:邯郸之窗

  6个月前,徐某从上海朋友处得到一只藏獒,雄性,七八个月大,长约80厘米,高约60厘米,与那些小型宠物犬相比,也算得上庞然大物了。

  据徐某说,该犬在上海办理过《养犬许可证》,但因杭州市犬类管理非常严格,此类大型犬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于是徐某怀着侥幸心理,一直把藏獒关在家中,不再办证。

  去年12月中旬,徐某在家中,藏獒突然挣脱锁链向门外奔去,向恰巧路过此处的熊某扑了过去,又撕又咬。惊吓中,熊某不慎跌倒,藏獒死死咬住不放,拖出熊某几米开外,致其背部、臀部及腰部咬伤6处,背部多处挫伤。最后,在路人的协助下,才将该犬赶走。

  事发后,徐某向熊某支付了全部医药费13000元,但因为赔偿事宜双方一直未谈拢,熊某向西湖区城管执法局举报。

  原本,徐某属无证养犬,执法人员将没收该犬只。但事发后,徐某将伤人的这只藏獒卖给了常山县的村民汪某。执法人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买主,却被告知该犬“在交易后的一天因主人没有关好门,逃进了山里,再也没有音讯”。

  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徐某承诺除已支付的医药费外,还将额外补偿熊某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及整容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6000元整。

  与此同时,徐某因擅自养犬还伤了人,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按照《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持证养犬人因不按规定养犬,造成犬只咬人后果的,依法捕犬并予以行政处罚,并处以2000-5000元的罚金。由于藏獒逃跑,无法追查到下落,没办法没收,西湖区城管执法局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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