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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干部不良风气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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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4: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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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近日出台《河北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制定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等干部不良风气进行问责的具体办法。

  这一办法规定,问责的情形包括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延期办理;不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报”;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炒股、玩游戏或进行非集体组织的打球、游泳等健身活动等30种。问责方式主要有告诫、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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