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视频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健康 原创 商超 美食 游戏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 > 邯郸 > 邯郸新闻 >

刑拘超过法定期限 受害人将获国家赔偿

人查看 0人评论 分享到:

| |

2013-10-04 14:24:33
收藏 来源:   编辑:邯郸之窗

    今天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第四次审议,草案拟进一步扩大适用国家赔偿的范围,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介绍,草案对于刑事拘留的赔偿规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公安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采取刑事拘留的条件、程序进行拘留,对于这种情况受害人当然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二种情况,公安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但是超过了法定期限,而且对被拘留人不能定罪,不能采取下一步的刑事追诉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网友评论

邯郸之窗 版权所有 地址:邯郸市水院北路甲23号 客服热线:400-707-4888 经营许可证:030030号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2615762 通信管理局ICP证:冀B2-20080045 冀ICP备13008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