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汉网消息(记者李锐实习生王凯)通过法院工作人员牵线,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串通,恶意低评国有资产,造成751余万元国资被侵吞。昨日,原国有公司总经理郭巍、财务经理万晓军及其丈夫刘华,分别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在市中级法院受审。
起诉书称,2005年下半年 ,被告人郭巍在担任湖北金帆物资工贸联营公司、湖北金汕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得知中国钢铁炉料中南公司在金帆公司、金汕公司的股权,因债务纠纷被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拍卖程序,且湖北省物资贸易中心在金帆公司、金汕公司的股权及金帆公司在金汕公司的股权也因有各自纠纷已被青山区法院冻结,遂与公司财务负责人万晓军合谋,欲利用管理两家公司国有资产的职务之便,恶意侵吞国有资产。
郭巍、万晓军伙同万晓军的丈夫刘华,以郭巍同学汪淘沙名义,在江苏注册成立南京吴楚贸易有限公司。2005年11月,被告人刘华通过负责金帆公司、金汕公司股权拍卖的法院工作人员李绪腊,与负责两公司资产鉴定评估的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翟东生联系,由3名被告人共同授意翟东生对金帆公司、金汕公司的资产进行恶意低评,使得3被告人仅以138万余元,购得价值890万余元的两公司股权,3被告人将价值751万余元的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收购的股权,郭巍占60%,万晓军占40%。
公诉人认为,郭巍、万晓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贪污国有资产共计751万余元;还共同挪用公款30万元,均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刘华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贪污国有资产价值共计751万余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