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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爆炸,6名矿工遇难(同期:我们现在核实的情况看,这起事故导致6人死亡);
群众举报,揭开矿难瞒报真相(同期:没经受过心里有点害怕,更主要是惧怕心理,寻思就没敢报)。
敬请关注本期节目———《瞒报40天的矿难死亡真相》。
【主持人】辽宁省本溪市馨城煤矿4月10日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然而,令人发指的是,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不但没有积极组织抢救,反而隐报瞒报,销尸灭迹。直到40天后辽宁省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前往调查,才揭开这起矿难的真相。
【解说】5月19日辽宁省煤监局接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转来的群众举报,反映本溪馨城煤矿瞒报一起矿难。
【同期】辽宁省煤矿监察局二处监察专员 熊建亮:
(5月)19号,接到省高检转过来的关于群众举报,说本溪市溪湖区有个煤矿发生一起事故,他们接到群众举报,他们经过初步的调查以后,把这个结果再转到我们煤监局。
【解说】5月2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成立以辽宁省煤监局牵头,本溪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和总工会等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同期】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二处监察专员 熊建亮:
现在经过我们核实的情况看,这个事故是确实存在的。我们现在核实的情况看,这起事故导致6人死亡。
【解说】“4·10”矿难事故调查组在本溪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初步认定:馨城煤矿4月10日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而是私下向6名遇难矿工家属进行了赔偿,企图以此蒙混过关,属于瞒报事故,性质极其恶劣。
【同期】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二处监察专员 熊建亮:(事故发生后)矿里面自行组织了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处理,没有通知地区救护队,也没有通知120,他们自己进行抢救和善后处理。经初步核实,咱们看一下矿里面,对(遇难)矿工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经济上的钱款已经到位。
【解说】馨城煤矿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东北郊的一个大山沟深部,为私营独资企业,年开采量为4万吨,属低瓦斯矿井,事故发生时证照齐全有效。由于井下八道巷道不具备正规的工作面,2009年12月8日,煤矿被本溪市、溪湖区两级安监部门封闭,其后一直处于整改维修阶段。今年4月9日矿主擅自开启密闭装置私自进行生产,从而发生了这起事故。
【同期】辽宁省本溪馨城煤矿矿长 周彦贵 :
溪湖局在4月9日之前,对我们矿多次进行了检查,提出一些问题,再加上市煤碳局到我们矿检查提出了21条问题。
记者:都是什么问题?
就是安全方面的问题,按规定春节之后也就是3月1日以后,应该进行整改恢复生产,达到恢复生产条件。你不具备生产条件不给验收,不经过验收不准出煤。
记者:那我们打开了危险的密闭进去干什么工作?
进去回收管路和铁道。
记者:如果你要不打开这个密闭你是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对。
记者:你这个密闭的原因不就是因为那个地方有危险的密闭?
是,那个地方不允许采煤了。
记者:那你们进去不是明知道有危险还要进去吗?
咱们当时寻思就是把那点设备收回来就得了,就这么寻思的。
记者:进去的6个矿工是谁下命令进去的?是你还是别人?
这个是我安排的。
记者:当时你有没有想到这个地方很危险?
当时没有想到很危险,因为从煤矿来看我们是低瓦斯矿井,那个地方相对来看因为回收这部分管路在平巷相对来看比较安全,但是没有管理好。
【解说】周彦贵,馨城煤矿矿长,他是第一个知道矿井出事的人。他告诉记者,当时井下共有24名矿工作业,由于爆炸范围不大,在其它地点作业的矿工竟浑然不知。
【同期】辽宁省本溪馨城煤矿矿长 周彦贵 :
早上6点钟下井之后发现了问题,我判断还是瓦斯问题,就觉得是局部冒了,及时和井上值班的矿值班干部沟通,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但是我们在抢救的过程当中,也就是说在早上8点左右这时候就发现了两具尸体,一看这人不行了,就紧接着发现其他这些,一看这都不行了,这6个人很快也都发现了,没有价值了,再抢救这人也没有用,当时我们就这么考虑的。
【解说】事故发生后,周彦贵组织了几名管理人员下井搜救,并向法人代表于思伟报告。后经于思伟和煤矿另外一名投资人秦凤新商量,决定暂不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同期】辽宁省本溪馨城煤矿矿长 周彦贵 :
记者:谁决定的不向上面汇报的?
最后听说是老板,按规定这属于隐瞒事故。
记者:实际你的职责有没有向有关部门汇报的这个职责?
是有这个职责。
记者:当时你为什么没有汇报呢?
没报呢,我就报给老板,我就报给这个法人代表了。
【同期】辽宁省本溪馨城煤矿法人代表 于思伟:
当时吧事故出现之后,出了这么大一个事故,确实心里一是不得劲,再一个就是害怕,这样出这样的事故咱也没经历过心里就有点害怕,害怕以后更主要是惧怕心理,寻思就没敢报,现在想起来做的不是太对。
【解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瞒报这起矿难,馨城煤矿负责人多次造假。他们先是找到6名矿工的家属,用高额赔偿费“封口”:6人中最低的赔了47万元,最高的赔付72.5万元,剩余4人均赔付50万元,远高于国家赔偿标准。签订赔偿协议的同时,矿方要求遇难者家属“不许声张”。
【同期】辽宁省本溪馨城煤矿矿长 周彦贵
目前来看赔偿他们双方谈的,家属比较满意,我是这么认为的。
【解说】周彦贵告诉记者,死亡须开具医院死亡证明,煤矿另一投资人秦凤新说他想办法,秦凤新通过关系从本溪金山医院和草河口医院,弄到了6张空白的《死亡证明》,上面盖有医院公章。为了防止笔迹露馅,秦凤新花钱从社会上找了6个人填写《死亡证明》。为了防止追查,《死亡证明》上并没有填写死亡矿工的真实姓名。
【同期】辽宁煤矿监察局二处监察专员 熊建亮:
死亡名单用的谁的呢,我跟你说马堂义用的是马义,王德刚用的是杨军,徐宝林用的是林胜,孙甲章用的是张德海,孙飞有用的是李义。
【解说】记者在调查组掌握的《死亡证明》上看到,矿方填写了“心肌梗塞”、“脑出血”等死亡原因,并且使用“4月9日”、“4月10日”、“4月13日”等不同的死亡时间。制作完这些假证明之后,矿方雇车前往近百公里外的本溪县通远堡镇,在镇火化场火化了2具遗体,其余4具遗体拉到馨城煤矿30公里外的辽阳市弓长岭区附近的火化场火化了。事故发生后,矿长周彦贵将拆除的密闭墙重新封闭,而且还在更外侧的巷道打了第二道密闭墙,但井下作业仍然没有停止。
【同期】辽宁省本溪馨城煤矿矿长 周彦贵:
出事之后那块儿就停掉了。
记者:就是那一部分停掉了还是整个矿井停掉了?
那一部分停掉了,其它地方仍然是进行整改。
记者:你那地方修上一个密闭,是谁决定修的?
密闭第一道是我决定的,第二道呢技术部门提出来的,完了最后也是我定的。
【解说】记者试图联系遇难者家属进行采访,但是他们所留的姓名、电话和住址都是假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故发生之后,本溪市溪湖区安监局和当地街道的安检员也多次下井检查,但却没有发现这段被密闭的巷道内曾发生过矿难。
5月26日下午,“4·10”矿难事故调查组认定:馨城煤矿违反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煤矿行政处罚。同时,矿长周彦贵、煤矿投资人秦凤新因负有安全生产和瞒报事故的重大责任,被本溪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主持人】在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还发生这样的违法生产,又瞒报事故、私开死亡证明等性质十分恶劣的事件令人震惊。而这目前还只是冰山一角。在矿难发生后,究竟是谁开具了空白的《死亡证明》,在光天化日之下把6名遇难矿工的尸体偷偷火化?本溪市此前确立的对煤矿安全生产实行24小时实名监管的制度,为什么没有起作用?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追查。感谢收看本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