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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推动福建、四川等8省(市)成立省级预防腐败机构。指导21个省(区、市)、2个中央国家机关和2个中央企业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加强管理,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拓展工作领域,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防治腐败调研。
国家预防腐败局表示,将继续组织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公款出国旅游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