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视频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健康 原创 商超 美食 游戏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 > 邯郸 > 邯郸新闻 >

东莞最低工资涨至1100元/月 不含特殊补贴

人查看 0人评论 分享到:

| |

2013-10-04 14:24:33
收藏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邯郸之窗

  根据市政府上月发出的通知,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月1100元,折算成小时标准为6.32元/小时(这也是加班费的计算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5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从今天起正式执行。

  据记者连日观察,在当前的用工形势下,大多数东莞企业的职工月工资都已提高到1500元左右。然而仍有一些员工反映,部分企业通过取消补贴、减少全勤奖等方式,将职工的工资水平“明升暗降”。

  建工动态工资随之上调

  根据市政府的通知,从今天起执行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在建设工程领域,其动态工资也将随之一起上调(详见右上表)。

  相应地,东莞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保底标准也随之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与此同时,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户籍人口的失业保险金应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本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也从每人每月736元调整为880元。

  人力资源局:

  最低工资不含特殊补贴

  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在每周40小时正常工作中计付劳动者工资的最低法定下线,起保障作用,低于此标准就属于违法。该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午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支付制度,约定好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及支取工资原始记录。如有争议,员工可到各镇的社区劳动服务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须在发生争议后一年内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网友评论

邯郸之窗 版权所有 地址:邯郸市水院北路甲23号 客服热线:400-707-4888 经营许可证:030030号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2615762 通信管理局ICP证:冀B2-20080045 冀ICP备13008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