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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名噪一时的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招生骗局案”行将落幕之时,节外又生新枝,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周立太将原告刘波、许国喜等51名学生告上法庭———官司打赢,学生拒付律师费用。
本案于3月底被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受理,诉状已经送抵刘波等学生手中。刘波、许国喜作为学生代表向记者证实,他们确因律师费用问题被告上法庭,刚做完原告又当被告,许国喜颇为无奈,“不是不给钱,只是希望能少给一些。”
有“平民律师”之称的周立太律师,素以为弱势群体维权著称。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周立太第二次因律师费问题将自己的委托人告上法庭。第一次被其告上法庭的是多名拒付律师费的农民工,曾引发多方争议。
陕西“招生骗局案”
刘波、许国喜等51名学生分别来自于江西、上海、湖北、新疆、青海、甘肃、陕西等地,先后于2004年在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读书。该校是一个民办中专学校,不具有大学教育的条件和资质,当时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承诺毕业后办理大学本科文凭。
2009年临近毕业,陕西育才专修学院为刘波等人办理了湖南某院校的假毕业证,从而引发纠纷。刘波等人要求学院赔偿损失,先后到北京、宝鸡、西安等政府有关部门反应诉求,时间达一年之久未能得到处理。
这即是名噪一时的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招生骗局案”。事件惊动教育部,并最终被定性为“这是一起由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有关单位以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违纪违规招生办学事件。这一事件的发生,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有关单位,学生家长都有责任”。
周立太获聘帮维权
刘波等人于2010年5月11日向周立太律师请求法律帮助。2010年5月24日,双方签订编号为(2010)律代字第49号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刘波等人委托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帮助,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周立太、郭建中担任其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赔偿损失一案一、二审程序的代理人。
合同第五条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案结后,刘波等人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赔偿总额的15%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合同签订后,周立太经调查取证后,代理刘波等51人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诉讼过程颇为曲折。起初,宝鸡市陈仓区法院立案庭既不受理,也不接收起诉材料,后经陕西省政府高层批示得以解决。此间,南方周末、央视新闻调查作出专题报道,教育部在新闻调查播发后,第二天对此曾发出紧急通知。
后在多方努力下,陈仓区法院受理了刘波等51人的案件,案由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被告为: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湖北潜江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湖北黄冈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赢得官司拿不到钱
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在2010年6月17日正式受理该案,刘波等学生要求赔偿50万-60万元,法院缓收案件诉讼费。
该案此后在政府主导下以调节解决为主。2011年3月7日,各方当事人在第四次调解后最终达成协议,由陕西育才专修学院等被告赔偿刘波等人每人71000-81000元不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在2011年3月15日之前赔付每人2万元,余款限于2011年4月15日前打入陈仓区法院执行局账上。
刘波等学生先后于2011年3月7日-23日分别在陈仓区法院领取了各自的调解书并领取了首期款2万元,刘波等人领取款项后,律师事务所要求按委托合同要求支付律师服务费,遭到各委托人的拒绝。
“不是不给钱,是现在没有钱给。”许国喜说,作为51名学生的代表,他正在重庆与周立太商谈。他说,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学生只是领到了第一笔赔偿款2万元,第二笔钱是在4月15日才能领取,现在并不是不给律师费,只是钱不够。
每个人1.3万元左右的律师费也让学生感到无力接受。“读了5年书,本身的花费也有八九万元左右,现在最高的只赔偿了8万多,再扣除1万多的律师费,所剩的真的不多,这一年来也是白白耗费了。”许国喜说,“我们打官司实际上也是在赔钱。”
周立太认为,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与刘波等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依法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刘波等人应当支付律师服务费而拒不支付,已构成违约。
鉴于此,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24日分别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波等51人共应支付律师服务费62.535万元,得到受理。为了保障案件判决后得到有效执行,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已向渝中区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渝中区法院已作出保全裁定。
周立太称“讨薪”尴尬
学生们的最初设想中,该案可以在3个月内结束,赔偿金额也远高于如今的71000-81000元。但诸多因素制约下,该案历时接近一年方有双方认可的调节结果,学生为此做出巨大让步。
另一学生代表刘波介绍,最初开始的时候学校答应每人赔偿6万,现在聘请律师打官司,调节之后是最高赔偿8万多一点,有的学生只有7.1万,如果扣除一万多的律师费,那实际得到的还不足6万,“还不如不聘请律师打这个官司。”
“我们就是觉得律师费的百分比太高了,希望双方可以协商一下。现在是正在跟他商量的时候,也没有最终的结果,但突然间就被告上了法庭。”从原告到被告的转变,出乎所有学生预料。
周立太则透露,当时律师事务所要求的是5%的代理费用,但是学生方不同意,“一名学生的亲属也是律师,合同条款是他们起草的,非要15%的代理费”,他说,对方开始是认为这个官司打不赢,15%的律师费才可以使我们尽全力去做这个案件,“现在官司赢了,他们却反悔了。”
这个说法并未得到刘波等学生认定。刘波说,当初的协议是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草拟的,“律师费当时说最后可以协商”,因为最后得到的赔偿金额与当初相比差距较大,学生们希望通过协商可以降低一些律师费用,“辛辛苦苦打官司,好不容易要回来这几年的学费,却又被律师分走一大部分。”
此前,周立太也曾遭遇如此情景。2004年与2007年,周立太曾将多名农民工告上法庭,概因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并打赢官司后,农民工拒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曾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农民工维权与诚信,一时成为焦点话题。
“此前,帮助农民工维权,被其拒付律师费;现在代理大学生维权,又被拒付律师服务费,”周立太说,“我这讨薪,真有点尴尬”。
声音
我们就是觉得律师费的百分比太高了,希望双方可以协商一下。现在是正在跟他商量的时候,也没有最终的结果,但突然间就被告上了法庭。
——— 被告学生
当时律师事务所要求的是5%的代理费,但是学生方不同意,非要15%的代理费,认为15%的律师费才可以使我们尽全力去做这个案件,现在官司赢了,他们却反悔了。
——— 周立太